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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唐山市丰南区第五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书     记: 骆金凤 
副  书  记: 郑立更  董彦海 
常务委员会委员: 骆金凤  郑立更  董彦海  董立明  王 玮  付 娟  赵秀生 

唐山市丰南区监察委员会

主 任: 骆金凤 
副主任: 郑立更  董彦海 
委 员: 董立明  王 玮  董俊魁  赵树亮 

丰南区通报1起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

丰南区大新庄镇闫魏庄村党支部原书记兼村委会原主任卜利军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9年,卜利军违规将村集体占地补偿款2.7万余元发放给村民个人,造成村集体损失;2018年9月至2019年12月,卜利军授意将该村部分电费共计14.5万余元,由村民个人管理,用于垫付村务开支;2019年2月,未经村民代表会议研究,采购发放给村民的大米,花费15.04万元。2020年12月,卜利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陈柱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河北省纪委监委和邢台市纪委监委指定,沙河市纪委监委对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党委委员、主任科员陈柱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陈柱违反政治纪律,向组织出具伪证,干扰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外出旅游;违反廉洁纪律,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违反群众纪律,为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私设“小金库”。 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嫌贪污犯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收受巨额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身为司法人员,故意违背事实,枉法办案,涉嫌徇私枉法犯罪;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和个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指使社会人员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涉嫌寻衅滋事犯罪。   陈柱身为党员领导干部并长期从事公安工作,本应牢记党的宗旨、遵纪守法,但其理想信念丧失,宗旨意识淡薄,执法犯法,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多项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唐山市丰南区纪委监委会议研究并报唐山市丰南区委常委会批准,决定给予陈柱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由沙河市监委依法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院机关审查起诉,并随案移送涉案财物。      

区委巡察组向四届区委第十一轮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近日,区委第一至第四巡察组分别向四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的区行政审批局、档案馆、第一中学、医疗保障局、网信办、职教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院、机关事务中心、第二中学等10家单位反馈了巡察情况,向区工信局、商务局、住建局、农业农村局反馈了巡察“回头看”情况。分管被巡察单位的区领导分别参加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反馈会议,出席向单位领导班子的巡察情况反馈会议,对巡察整改提出要求。会议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传达了区委书记赵立华同志在四届区委第十一轮巡察情况汇报会上的讲话精神,区委巡察组组长代表区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单位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向单位领导班子的反馈会议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作表态发言。区委各巡察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认真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把“两个维护”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盯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强化政治监督,围绕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级决策部署情况、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和组织力欠缺问题,深入查找政治偏差,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9月6日,区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对区委巡察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就做好反馈和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区委巡察组组长在反馈时指出,被巡察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的态度积极,管党治党责任意识整体提升,全面从严治党呈现持续向上向好态势,各项工作取得新的积极进展,成绩值得肯定。与此同时,巡察也发现了被巡察单位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有差距,履行主责主业力度有欠缺。有的单位“走在前列、当好示范”意识还有不足,服务效能优化不够全面、服务职能发挥不充分、服务质量提升缓慢;有的打造亮点工作不足,对职责、领域工作监管不到位;部分学校教学特色、品牌效应还不显著等。二是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有欠缺,结构优化不足。有的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年龄老化,中层干部选拔困难;有的对年轻专业人员培养不到位。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有欠缺,纪律作风建设严实度不足。有的单位对关键岗位、关键环节监管不足,警示教育不充分,压力传导不到位,个别工作人员发生违纪违规问题;个别学校校风学风建设存在短板。四是基层党建和意识形态工作有欠缺,深度不足。个别单位组织生活不严肃、程序不规范;有的党建工作没有形成有效的考核、激励和问责机制;有的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本年度工作要点,没有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意识形态相关活动较少等。针对以上问题,巡察组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同时,巡察组还收到反映一些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转区纪委监委进行处理。分管被巡察单位的区领导分别对加强巡察整改提出明确要求。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提振党员干部精气神的新效能。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务求整改任务落到实处,通过制定方案、分类施策、台账管理,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成果运用,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被巡察单位要进一步强化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切实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到履职尽责上、体现到具体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将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把整改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问责。被巡察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表示,巡察组反馈的意见客观中肯、符合实际,诚恳接受,将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融入日常工作、融入深化改革、融入全面从严治党、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将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深刻反思、逐项梳理,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清单,以上率下、狠抓落实,做到全面整改、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建立健全整改长效机制,推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区委巡察组有关同志,区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和区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负责同志,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有关同志,被巡察单位全体机关干部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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