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丰南:出台《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外出宣讲授课工作制度》

来源:丰南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19-01-07 14:03:36 阅读量:734

       近日,丰南区纪委监委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外出宣讲授课工作制度,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改进工作作风,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宣讲授课规范、高效。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该制度明确规定了审批、报备、监督职责,确保宣讲制度运行规范。外出宣讲授课,需由邀请单位发函,宣讲授课人填写《丰南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外出宣讲授课审批表》后报相关领导审批。审批通过后,执行备案程序方可外出宣讲授课。明确区纪委组织部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纪律要求,造成重大工作失误或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同时,也对宣讲授课人员提出了明确要求,要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工作纪律,按照实际严格执行审批和报备程序;外出宣讲授课时间与工作发生冲突时,优先完成本职工作或领导交办任务。外出宣讲授课期间,必须自觉遵守有关纪律要求,不接受宴请、旅游和参加与宣讲授课无关活动;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正确舆论导向,维护党的良好形象,确保宣讲授课内容与党中央精神保持一致,倡导主旋律,弘扬正能量。

       外出宣讲授课工作制度的出台,体现了该区纪委监委注重加强日常管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切实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授课行为。制度运行至今,已按照程序外出宣讲授课1次,取得了良好的实际效果。


分享到:

©中共唐山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唐山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13016599号-1